【资料图】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发〔2023〕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清苑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有清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初中阶段:清苑区户籍、持有清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4日。
三、招生原则
(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严禁出现大班额。
(二)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执行登记入学的要求,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三)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启辰中学、新华世纪中学招生范围严格限制在清苑区内,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要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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