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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泉州市区和昌花苑小区14楼掉下大玻璃 所幸无人受伤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2023-05-17 10:10:3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玻璃掉落的位置 (小区业主提供)

5月15日上午9点50分,泉州市区和昌花苑小区内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一块约一平方米的玻璃从4号楼14楼掉落在小区通道上,砸得粉碎。所幸当时楼下没有人通过,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前面十几二十秒刚有人经过,还好没有砸到人。”16日,记者在现场采访,说起玻璃掉落一事,小区一位业主心有余悸地说,那么大一块玻璃掉下来,要是砸到人就完蛋了,“装修工人施工不规范,没有安装防护网。”

掉落玻璃的是4号楼14楼的一套正在装修的房子,该房子业主将阳台原有的护栏拆除,改造成玻璃封窗。据对面楼的一位业主介绍,当时他正在阳台上,看到对面的工人正在安装玻璃,正当工人安装靠里侧的一块玻璃时,中间一块玻璃突然从框架中脱落,直接砸到下方小区通道上,摔得粉碎。

记者从小区监控录像看到,玻璃坠落的时间是15日上午9点50分51秒。10秒前还有一个人骑电动车经过。

据小区物业福建省长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昌花苑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房经理介绍,他们于5月1日刚接手该小区。事发后,物业立即派人赶到施工现场,责令工人停工整改。随后,还让人到其他正在装修的房屋进行巡查,发现其中一户业主把阳台护栏基座敲掉,想改装成玻璃封窗。“钢筋都露出来了。”房经理说,他们立即给该业主下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恢复原状,并将此事上报给社区。

北京市炜衡(泉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温惠阳律师介绍,随着城市高楼拔地而起,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人财物损伤的风险也随之增大。此次坠落的玻璃如若砸伤路人,房屋所有人及装修方均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温惠阳说,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此次事件中如有路人被砸伤,其损害确系被高空作业造成的,责任性质应被认定为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装修工人作为高空作业的直接作业人,属于高空作业的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如未告知作业人须对作业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依法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记者 陈明华 苏凯芳)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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